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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科目二考试须知

发布时间:2020-06-16浏览次数:4353

一、科目二预约考试成功的学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按预约的日期到科目二候考大厅等候考试,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来参加考试。不允许穿高跟鞋,戴墨镜、口罩、帽子等佩戴影响驾驶或遮挡五官的饰品,考试时不允许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上车。
 
二、候考大厅内不允许陪同人员进入,不要大声喧哗,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各项规定。对于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无理取闹、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中止该学员考试或停考三个月以上,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学员考试时要树立“安全考试”为主的思想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位。考试时学员是独立驾驶考车进行考试,除必要的驾驶操作部件外,考车内、外的考试设备不要操作或动用,考试中如因私自动用考试设备造成设备损坏或因驾驶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事故损坏的需按价赔偿。
 
四、学员在候考大厅签到时,需要报出自己考试要用的车型,C1考试车型为:“富康”或“夏利”,签到时选择车型后不可更改,要提前牢记自己考试所用车型。签到后在候考厅耐心等待考试。
 
五、考试开始前,大厅语音广播考试学员的姓名及考试车车号(富康:2、3、4、5号;夏利:7、8号),当听到自己姓名和考车号后进入场内路考试场地,找到自己所用的考试车辆上车,做好准备工作,听到“场内路考试开始”的语音后,再起步进行考试。
 
六、考试过程中,学员驾驶考车严格按规定的考试路线、项目的顺序进行考试;驾驶考车不按既定路线、项目行驶进行考试的,致使成绩不合格的责任自负。考试过程中,项目里有考试车正在进行考试时,要在项目外停车等候。
 
七、每次考试预约成功后,有两次考试机会,其中一次考试合格即可。如次考试合格则不用考第二次;次考试语音播报不合格后,立即将车从回车道驶回起点,学员不用下车,等待第二次考试指令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将车驶回起点停车后,到考试监控窗口签字确认本次科目二考试成绩。二次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将车从回车道驶回起点后下车,立即退出考场。
 
八、考试签名时把名字写工整不要用设计签名,以免影响以后的科目考试及出证。